市纪委监察局近日下发《关于加强2008年仲秋国庆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对各级党政机关、党政干部廉洁过节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重申并严格强调八条纪律:(1)严禁用公车旅游、迎亲嫁娶、接送子女上学和违规驾驶公车。(2)严禁借节目之机用公款旅游,安排私人旅游或接受其他单位或个人的资助外出旅游。领导干部外出旅游,应事前向组织报告;(3)严禁机关、部门,单位之间用公款大吃大喝,搞相互送礼、相互宴请或组织商消费娱乐活动;(4)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5)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收敛钱财;(6)严禁党员干部参与赌博、变相赌博和各种封建迷信活动;(7)严禁违反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的相关规定,以任何形式、名义、方式突击花钱、滥发钱物或发放津贴补贴及福利;(8)严禁到基层单位索要、交相索要或低价购买日用物品,以及基层单位向上级党政机关及其干部送礼品、土特产品。
《通知》强调,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公车配备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严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购置配备超标准轿车和越野车,严禁党政干部使用除特殊公务用车以外的超标准轿车和越野车,严禁领导干部将特殊公务用车作为日常工作用车,一经发现,将超标准车辆收缴财政,对车辆单位予以通报,对乘坐干部及其单位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
市纪委监察局将对党员干部廉洁过节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而上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典型案件予以公开曝光。对由于领导不重视、工作不到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市纪委、监察局举报电话:l2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