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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请教房产~!~!

急.请教房产~!~!

您好.我想请问您一下.我朋友跟他对象登记后但在没办理婚礼前因男方出现问题要离婚.男方家是在登记后过户到男方名下一套阁楼,有阁楼房产证,过户是买卖合同的方式,上写十万.但没有真正意义上付钱.房子也不止十万.这样这个房子属于她们共同财产吗?女方可以争取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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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户行为应当视为赠与,除非有相反证据;
阁楼应当是共有财产,离婚时,女方有权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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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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