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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我们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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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4.29开发区金河实业建筑公司给丹阳小区126#127#楼的居民发了一纸通告,应开发区公安局的要求,4.30起要在两楼的东侧一狭小的空地建设一栋三层高的警务室。这引起了周围居民的强烈不满。公安局建立警务室是出于大家安全考虑,是好事,大家都赞同。但我们没见过在哪个小区里要建一个警务大楼似的警务室。这分明是建筑公司在借着建立警务室的名誉扩建盈利性建筑。此举非常的不道德,对上欺瞒了公安局,对下欺负弱势群体老百姓,为人所不耻。如果说这里空间足够,居民没意见。但这点空地本就有限,且受东面百合数码大楼和南面金河大楼的遮挡,本就光照不足,如再建警务大楼,对居民的影响就更大。何况开发商当初承诺此空地是作为道路和绿地使用的。
为此,4.30上午,两栋楼的居民代表十多人到规划局询问此事。该局王主任在调查后告知,此搂没有立项审批,属非法建设,并介绍众人到城管大队。该队在受理后于1100左右派两名城管人员到现场停止了施工作业。但可气的是,午后城管人员竟然电话通知,由他们批准了该建设。城管大队有城市建设审批权吗?作为国家的执法机关滥用职权到了如此地步。视民众利益于不顾,如同儿戏,可怜,可恨。但更有想不到的是,金河公司竟然找了两名社会上的人员冒充城管人员到居民家威胁,公然叫嚣,“此搂一定要盖,找谁都没用,他们已打通关系了。”开发区没了天理和王法了吗?开发区是如此跻身于全国前列的吗?作为一个老开发区人我不愿相信,但它却实实在在的发生在我们身边。
在国家倡导建立和谐社会,和谐民生的时候,还有这么不和谐的音符。一个财大气粗的建筑公司,一个渎职的政府部门,狼狈为奸,影响何其恶劣。
我原本很是佩服管委王主任,在他的带领下,短短的几年开发区的发展令人瞩目。但你怎么能容忍你的治下出现这种玷污开发区的现象呢?是不知道?还是你忙的根本无暇顾及治理这些小事?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百姓无小事,民心不可欺。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种红薯。中国的老百姓是最善良的,你给他一颗草,他们会还你一片花园。人卑言微的老百姓期望着有关部门给他们撑撑腰,还他们以公道,还他们的阳光和绿地。
心情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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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反对不道德行为  考虑宜己伤害无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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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嚷嚷有什么用,到现在加上我才三个看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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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在这嚷嚷有什么用。去山下发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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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事也不是第一次了,原来的树林说是毁掉改建幼儿园,幼儿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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