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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解除问题,望律师给与解答

劳动合同解除问题,望律师给与解答

我公司职工自入社以来,因与单位劳动关系一直没有解除,故与我公司无法就业,交劳动保险,现我公司要求本人必须把劳动关系调转与我公司,并交劳动保险,但本人因前公司有经济补偿为由不办理手续。
请问我公司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吗?
希望在线律师能够给与答复。
心情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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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人能回答此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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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女 不用那么心急吧  呵呵

是这样的,该员工与你公司只是形成劳务关系,不存在劳动关系,你可以书面通知他,办理相关的手续,并告知不办理的后果是解除劳务关系,让他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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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楼上的答复,但是我公司已与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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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这个不用太担心, 如果原先的劳动关系没有解除,那么形成的就可能只是劳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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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可否与他解除合同呢,需要支付赔偿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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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不需要, 但是需要有证据证明他没有和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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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与其本人解除关系,谢谢各位给与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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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倚门待花开 于 2008-2-23 19:50 发表
呵呵  这个不用太担心, 如果原先的劳动关系没有解除,那么形成的就可能只是劳务关系
晕,双重劳动关系难道不存在?新法中也对此予以认可了呢。。。。。。。还劳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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