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不客气。
阁楼问题从去年争议就开始了,今年出了好几个物业管理方面的条文法规,但都没明确说明。我觉得短期内很难有成文的立法,因为阁楼的问题确实很复杂,阁楼在房产证上没有体现,买的时候咱是半买半送,很多地方干脆是赠送,但开发商是开发商,物业公司是另外独立的赢利性公司(尽管我们这里金东房地产和物业是一家),他们言辞冠冕堂皇,说是按实际的居住建筑面积收费,不管你房产证上有没有,你买的时候半价或者是赠送都是你们和开发商的问题,和我们没关系,反正我们提供服务都要收费。听起来似乎也说的过去。就可惜咱们这些带阁楼的人就受罪了,买的时候贪图便宜,用起来却不给任何优惠。
我和你的看法一样,房产证上没有体现阁楼面积,而且车库、储藏室这些房产证上没有体现的都不收费,我们的阁楼干吗要收费,凭什么啊。如果阁楼在房产证上有体现,我们当然乐得交费了。这到好,又没保障又要交钱,极不合理。目前在咱们烟台好象这个问题争议不太大,至少我还没怎么听说过有此类争议。当初物业管理费价格没出台的时候,我跟踪追问,物业和售楼处一直回答的都很含糊,说阁楼一般不会另交吧。后来遇见绿色家园物业一个小姑娘,告诉我说他们的阁楼都收物业管理费,我就知道完了完了,咱们肯定也收费。果然……现在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没有成文法规,我们空有一肚子意见,也没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