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你,不一定要在一起
[这个贴子最后由林晓雪在 2002/10/31 04:46pm 编辑]
喜欢你,不一定要在一起
终于做好他的个人网站了。
满意的伸个懒腰,身子是乏痛得紧,看看时间,居然已经在电脑前坐了有八小时了,网吧里震耳欲聋的都是电子游戏的声音,实在是让人厌倦得很,我一向是最恨这些燥音的。有些讶异自己刚才居然没有发觉,很久没有这么专心了罢。
其实做个人网页是用不了这么多时间的,就算我是个电脑盲也是如此。何况我已经是第二次做了。去掉一边做一边看一边回忆的时间,实在是三四个小时就可以做完了,但总有天灾,没办法,在公司做到一半网络就断了,总公司上面的网络终端有问题,气极,只得咬着牙跑到网吧来重新做一次。
这次为他做的网页,好象还不错的样子,自己在网吧里就舍不得离去,看着电脑画面上淡雅的画片配着他的文字很不错很不错,自然很得意,所以忍不住发给QQ上所有的朋友看看。
很不给面子,几乎所有看过的家伙都说我做得很菜,但不约而同的说他的文采很不错。哈哈,这就是我想要听到的。。快乐得无法自仰。
有时候女人自我陶醉起来真是没有办法控制的。
徘徊在网吧里不愿意离去,其实只是想看到多几句大家对他的赞誉,傻傻的我。
百无聊赖,四处灌水,想起昨天颜料丢过来的一个心理测验的结果,其实也没太认真,这种测验太多太滥了,已经不太相信了,权当一次游戏罢了。
但还是准确让人太吃一惊,
他是那个喜欢的但不能与之相伴的人,适合他的歌是《追梦人》。
当时便马上是在电脑着呆了几分钟的,怎么可能这么准? 是潜意识出卖了自己罢?我不愿意承认真的有神灵这种意外出现。
但就是确确实实准确得不得了的。
呵呵没办法,心里有些儿无奈,大概他在我心中也只有这个定位了。
喜欢着,关心着,也许还有爱着,但因为现实的关系不能够在一起,所以双方都很有默契的不提,只是在网络上互相淡淡真挚的在关注着,这种无论如何,都有人记挂着的感觉,真的不错。这样已经足够了。
他是极忙的人,工作忙,自己管理的论坛要整理,生活的事也忙,所以在线上从来都是只是隐身的,但每天九点一上班,一定是先跟我打个招呼先,告诉我今天有没有时间陪我说话,要开会还是要努力工作还是可以偷懒,我也是每天例行跟他汇报,然后两人便可以各自放心的忙去。
他是网络上对我最好的男子。这我知道的。从不怀疑。
知道他宠我,所以过年过节过生日每一次甚至认识第多少多少天,可以找到理由的机会都会耍赖的要他为我写文章写词写诗,他也从不二话,多忙都抽了时间交作业来,其实不是刁难,实在是想为相识的日子里多留下些回忆。太贪心的我。
其实在网络上对我好的男子真的不算少,真心的假意的,热情的冷漠的,痴心的理智的,但对他们的感情真的从不敢百分百相信,而对他,却可以,无条件的信任。是直觉。
相识好象是去年七月的时候了吧,缘于一个美丽的小错误,他是个极个才气的男子,温柔宽厚,淡定从容,而我却是极淘气任性的,一来二去互相便喜欢上了,没有什么道理的,甚至那时还不知道他的样子。
认识后不久后的一个节日。
知道他在异乡,一定是极寂寞的可绝对不会说出来,下午时分见他说话的语气便有些儿不对劲有些感伤,便死缠了要他晚上陪我上网说话,其实是心疼他晚上一个人度过,自己丢下一大票朋友约好的节目,只想陪他,他答应去亲友家吃完饭就来。很好,知道吗,有我在你身边。
跟家人吃完饭后就一人躲在小房间里对着电脑,等他。20点,21点,22点。。。还没来,嘴儿扁扁的就要哭了,是因为担心他,他从来没有失信于我的。
22:13,QQ上有熟悉的头像闪动,然后有个家伙告诉我,因为心情不好喝了酒,回公司上网的路上碰到了,流着一头的血在电脑前,只是为了跟我说一声今天不能陪我说话了就下网,心痛到死,这么傻的人。喜欢上他大抵是从那时候开始吧,这个社会坚持着不失信于人的君子已经太少,喜欢他的迂腐。
也是极有正气的一个男子,从他文章的字里行间可以看出来的,外型也好,修长的身材,长发,温柔温暖的声音,符合我喜欢男子的所有标准。
却可惜不能在一起。
在一起的原因也许只可能因为一个,爱;不在一起的原因却可能有千万个,没办法。
我是从小被宠坏的女孩子,一向认为想得到的东西都要得到,但跟他之间却是费尽了力气也不能在一起的,障碍太多,他有自己的责任自己的义务,不想自己的任性使他为难。
于是学着让自己放手,生平第一次不由着自己性儿来。
相处久了,自然没有了当然的热烈,每天只是例行的招呼,有时候也会相对两无言,有时候又突然心血来潮,爱上论坛的其他人,他也是在静静的看着,不说任何一句话,而我自己也总是过了没多久,还是会赖回他身边。
他是我无论多久无论多远都可以回航的港湾。
昨天又醉了,中午与朋友斗酒,接着去打球。被歧视球技不好在一边抱衣服,于是跑出来躺在球场外大大的草坪上给他电话。
“我想你了,猪!!”我拿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