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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知道新桥国际佳苑的房价

本主题由 ythouse 于 2008-5-12 14:32 移动
我觉得5500差不多 在高了谁要呀 但也说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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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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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langziyq 于 2008-2-9 11:03 发表
位置很重要,同时大家一定要注意物业是非常重要的。

交房以后,所有的问题都要与物业打交道了,也就是说,以后要长期与物业相处,可遇不可求啊!
新桥物业血烂,经常停水,要不就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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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与热点部门网上听取市民意见与建议   
问 题
   金晖花园不改天然汽是新桥集团捣鬼!不要把问题踢给新奥燃气  
编号:235337 部门:城管局 ·提问者:中山 ·提问时间:2008-1-8  
你们把这个问题又交给新奥,这不是新奥解决的范畴,是政府部门的事,请有关部门认真想想:新桥集团既经营着汇通燃气,又管理着我们金晖花园小区,他怎么能把肥肉让给别人--新奥燃气呢?你们政府部门有没有理顺一下新桥集团与汇通燃气之间的厉害关系呀!你们一看到有关燃气方面的问题,就交到新奥,简直是浪费我们的良苦用心,拜托你们用用脑子作为一下好吗?本人很是气愤!再次把我的问题提交给你们,希望不要让我再次失望!
我们是新桥金晖花园的居民,我们液化气投资的金额为2650元,是按照天然气投资交的!现在液化气价格这么高,使用天然气比使用液化气的用户一个月能节省很多,在我们强烈要求将管道液化气改为天然气的时候,市城管局答复我们说:“天然气与管道液化气分属两家民营企业,如管道液化气需要置换天然气,应当由小区管道液化气经营者向天然气方提出申请,经过资产界定、技术改造后,方可供气”。试问城管局的领导,你是否知道汇通燃气是谁管的,它是新桥集团呀,而我们所居住的金晖花园又是谁管的,也是新桥集团的!可见,黑白两道俱全的新桥集团,为了维护他的利益,怎么可能主动放弃这块肥肉的,什么时候想涨价,它可以垄断,我们老百姓可倒霉了,任意宰割!市城管局还说“至于该小区使用何种燃气,由开发商进行在开发时确定,请咨询该小区建筑开发商。”开发商就是新桥集团,我们再怎么呼吁,他能为我们着想吗?张士家是块什么干粮,你城管局的领导难道不知道吗?你们城管部门如果把燃气改造作为政府的硬性规划,他能这样为所欲为吗?我们非常后悔在新桥金晖花园买房,感觉上当!很是气愤!老百姓的实际生存问题政府部门怎可无动于衷呢?怎么能把政府部门应当统一规划决定的事交给唯利是图的民营企业决定呢?难道市政府不觉得是你们的工作不作为吗?简直就是决策错误!请有关部门的领导能切实为我们老百姓考虑!让我们和烟台市的90%的普通人享受同样的使用天然气的权利吧!遏制新桥集团垄断的恶性循环!盼佳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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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一个价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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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这样还不及在莱山区买房呢?空气好环境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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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新桥小区的一名住户,因物业公司对于小区安全,卫生,以及供暖服务不到位,甚至有玩忽职守的问题,导致小区内乌烟瘴气,因此我们提出相关问题改进后才交纳物业管理费用,但小区物业以不卖电为要挟手段,故意刁难,拒不卖电,请问应如何解决,而且部分交纳全额物业费用的住户,也每次只卖100元的电,严重侵犯了住户的用电权利!而且该物业公司对于小区内保安,保洁等工作严重失职的情况下还要求业务没季度交纳物业管理费,请问是否合理?请给予帮助!并提供电话便于后期跟进咨询,多谢

回复:你好。物业企业与小区业主属于聘用与被聘用,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双方存在合同关系。物业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业主应当履行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义务。对于物业企业服务中的问题,请向小区业主委员会(或选聘单位)反映,由其协调物业企业改正服务中问题,督促拖欠物业费用的业主及时交纳物业服务费。并可视情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另行选聘物业企业实施管理。烟台市人民政府2006年12月出台实施了《关于加强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其中已经明确了物业管理工作实行“县市区政府负责,街道办事处组织,社区居委会落实,房管部门监督指导,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 对于物业企业服务不到位的地方,个别问题业主可向物业企业的选聘单位开发商或业主委员会反映,由其督促改进。也可以按物业合同中相关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对于比较重大的问题,可逐级向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所在区物业主管部门逐级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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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7楼 今夜星光灿烂 的帖子

阳光富景难道比新桥高市里远么,怎么会,难道市里得向西走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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