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问个事罢,帮出个主意~~~``
偶有个地下车位,上面是高层住宅,有买卖合同,交了钱,算是我自己的了。这是2年前的事情
一年半前,那车位被住宅所聘请的物业公司租用,(物业公司又整个租给别人用做了超市)签了一年的合同,今年1月1日,合同期满,然后就是我要求租用价格涨价,那边物业公司不干,就这么僵着,我那车位就一直还被他们用着做了超市。快半年了。
目前的情况是, 原房地产公司说可以在旁边一个住宅下面另给我个车位,我不要,因为我选的这个车位临街,当时就是为了投资才买的,换到里面去,我自然不干。然后原房产公司说,那么退钱,按银行的同期贷款利率,我自然也不容易,现在那旁边住宅的车位都比我买的高出一万多了。如果退,价格我也得自己掂量啊,凭什么对方想退我就得退~
所以一直还僵着,那家物业公司和房产公司是一个集团的,所以我现在在琢磨,该怎么处理这事情,找车堵到超市门口?我一女流,做的有些尴尬,可是如果不这样,选择打官司,也有点别扭,赢了能怎么样,谁来执行呢?!
物权法都快颁布了,我这问题可怎么解决~~,(另外,类似情况的还有3家,我们是四户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