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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士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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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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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雪莉第一次通电话就喜欢上了她的声音,亲切而温暖,而且还特别像当时我最喜欢听的广播主持人的声音。  
  那段时间,刚从学校毕业,整天无所事事,除了呆在家里抱着一大堆不知道何时从何地买来的杂七杂七的书,从早晨直看到午后。然后,开始躺在床上睡到午夜,打开随身听,开始听着一些无聊的广播节目。  
  我最爱听FM984的节目,虽不在午夜,但主持人金莹的声音及主持风格却特别吸引人,所以我尽量在她的节目时间段里不睡觉。  
  第一次在网上遇到雪莉,是去黑大报本科班的那次,去报完名后,一个同学传我,说他在上网,希望我也去上,于是便触网了。  
  初次上网只知道进聊天室,没想到第一个和我聊天的人就是雪莉,聊了很多,她比我小二岁,念高二。她的打字速度超极慢,说完第一句话后,我不等上个把分钟,她是不会说话的,随便聊着,无所不谈,也没有什么主题。我们都没有介绍个自的外貌,只记得她说她是菜窑型的,我说我是山谷型的。  
  后来,在家呆得无聊便去黑大附近上网,我喜欢绿茶,上网时总是带上一瓶,绿茶的盖子总是很紧,所以我一直是用牙咬开盖子,淡淡的茶香伴着OICQ那悦耳的声音总是给人孤独而平静的感觉。  
  一个炎热的午后,我呆在家里看书,传呼忽然暴叫起来,我拿起一看是雪莉,我回电话,她是一个十分开朗的女孩,高二,比我小两岁。在电话里大概聊了有一个多小时,她谈的都是她们学校的事,她的声音柔软而亲切,我猜她一定是一个可爱的小女孩。  
  我们开始通EMAIL,偶尔她会在周末传我一下,聊上个个半钟头,一个个寂莫的下午就那样不知不觉地打发走了。我只把她把当作是一般的网友,也许是因为太无聊了,就在那段时间里我竟然见了一个网友,一个丑得让人无法忍受的女孩。从见面到分别不到十分钟——我把这件事便为2000年最倒霉事九月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月份,我有三件喜事。第一件是我的工作有了眉目,我爸把我弄进了保险箱——政府。但工作稳定,收入也可观。就是得每天坐半个小时的车上班。第二件是我如愿上了黑大的本科自考班,中文系办的,比较权威,这回我可以学我喜欢的新闻专业了。第三件是我的又文章发表了,心情好得不得了。  
  雪莉的一个好友阿真和欣欣一直看我发表文章的那本杂志,看过我的文章,得知那此文章都是我写的时,便发邮件折我为师,我自当接受。  
  上网时只是给雪莉发一些信,说一说最近的情况。她给我在电台点了一首歌,就是我最喜欢的FM984,就是金莹的节目。可惜我没有听到,挺遗憾的。她回信告诉我说她们学校有一个人和我重名,听了她的点歌后去找她。那人第一眼感觉很帅,第二眼感觉挺恶,第三眼是更恶,第四眼就成了巨恶了。听来挺好笑的。我发现如果一个星期没有她的来信就像少点什么似的,有时我下班时天都黑了,等车子进入市区时,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冲入网吧,看她的来信。  
  元旦的时候买了电脑,可以坐在家里上网和写作了。一个夜晚,我独自一人在家写东西,雪莉传我。  
  她在电话里哭了,只说了一句:“鲁奇!”然后就哭了起来,抽噎的声音好像就在我跟前似的,她的哭声令我的整颗心都软了下来。我忙问什么事,她告诉我她在外面打工被别人欺负,都干了三天了,问我是继续干,还是辞掉。  
  我在那一刻突然感到了我的重要性,长这么第一次有种被人依赖的感觉。  
  我坚定地告诉她辞掉,学习最重要。于是,她在第二天辞掉了那些工,三天就算白干呗!也许就是在那天开始,我真正地爱上了她!  
  日子依旧平凡地渡过,上班上学上网上车,冬天,我没听妈妈的话,没有戴帽子,在清扫单位冰雪时把耳冻坏了。单位里一个好心的姐姐帮我买了药,可耳朵却脱了皮,难看死了。  
  依然爱喝绿茶,冬天躺在床上咬开盖子,看书时喝,浓浓的味道使人忘却这里是冬天,是哈尔滨。  
  她第二次在电话里哭是此后相隔差不多两上月吧!那天我下班刚好走到楼下,她传我,幸好我那天带着手机,便回了电话。  
  我问她:“喂!怎么了?”  
  电话那头一阵沉寂,然后传出她抽噎的声音,她张口还是那句:“鲁奇!”  
  我问她什么事,她说没事,这时,我正走到楼梯口,我不经意地回头一看,老妈正从下一个台阶走了上来,我吓得赶紧关机。因为我生活在封建社会,我打个电话老妈都过问。  
  回到家,总觉得有些不安,我真的不清楚,她到底是为什么哭。  
  过了两天,我打开信箱,信箱里有她的一封信,她说那天并不是什么大事,她在班里当小组长,被不打扫卫生的同学给气哭了。当时,她第一个想起的就是我,便打电话给我。结果我却把电话给挂了。  
  第三次哭泣也就是最近的这一次了,也就是因为我写的那封绝笔信。其实那是我使的一个计策,我想和她见面,她不肯,于是我就写了一封大约有五千字的绝笔封,信的内容大体说我们该结束了,她要考大学,我要工作,最好把自己的事情干好。  
  信发出的第二天,她就传了我,她在电话里哭了,连她一贯的开场白都没有,只是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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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月二十日,北京,沙尘暴。  
  窗外是一片昏黄,浓重的泥土味充斥着小七的嗅觉。铅灰色的天空迷迷茫茫,混混沌沌。小七不知道这是天空本来的样子,还是她的泪眼模糊了视线。  
  “当我又为你流眼泪,若你也为歉意而失眠,绝望也许是最美的体会,让我们记得曾爱过谁……”  
                   
  夕阳是小七的学长。  
  夕阳很直接地走到小七面前说:我喜欢你。  
  那时小七还从来没有听过“夕阳”这个名字。她还心高气盛,根本没把这个貌似平凡的大男孩放在心上。那时的小七,成天想的,都是她那个帅气而才华洋溢的男友明天。  
  夕阳不是那种吸引女生眼光的男生,因为他习惯于一个人天马行空,而不是扎在人堆里胡侃闲聊。他不屑于表露自己的感受,只是喜欢在睛朗的午后写些文字,打打球,或者看看那些幽香的书。夕阳是那种可以让人内心平静下来的男孩。  
  夕阳喜欢在学校某个不起眼的地方观察小七,看她在校园里风风火火地忙来忙去;他也喜欢听室友对小七评头论足,甚至不惜他们拿她开玩笑。他通过一切途径了解小七,因为他们不曾相识。  
  夕阳终于了解到这个叫小七的女孩有着活泼顽皮的性格,有着孤傲清高的自恋,当然他也了解到小七有个很不错的男友。  
  夕阳经常会躺在床上,望着天上的星星,任由脑海中浮现出小七那夸张的嬉笑,那随风跳动的头发……  
  夕阳决定抓住这个比她小三岁的女孩,不论结果是否会完美。  
                   
  运动会,广播员是小七,夕阳来送稿,顺便塞给她一包润喉片。小七虽然惊诧,可依然满怀感动:原来还有不认识的人在关注她。  
  那时的小七其实孤单落魄。  
  晚上小七又碰到了夕阳,她隐约感到这个男孩有些不同,她觉得这个人群中不起眼的男孩是在等她。  
  “嘿,今天谢谢你!”  
  “我叫夕阳,我喜欢你。”  
  “……”小七嘴边那句“请教尊姓大名”突然被咽住。她只觉得耳根烫烫发麻,这个表白来得太突然,小七完全没有准备。  
  “噢。”小七不知道应该怎么说,平时叽喳说个不停的她此时木讷地像只鱼。  
  沉默,小七觉得她应该说点什么。  
  “嗯,这位仁兄,我们不认识哎!”  
  “可我了解你,我喜欢你。”  
  小七有点难以接受这么直接地表白。  
  “啊,这很正常,我是人见人爱的嘛,不过我有男朋友哦,他很优秀的,我们很好,我很喜欢他,我心里不会再有多余位置给另一个人了。”  
  “我并没有问你男朋友的事啊,你干嘛那么紧张?”夕阳平静地说,他喜欢她那种极力掩饰佯装镇定的样子。  
  “我紧张关你什么事?我要走了。”小七转身大步地走开。  
  夕阳从背后拉住小七,轻轻拥住她说:我会想你。  
  小七心里一颤,用力挣脱夕阳消失在夜色中。  
  回到宿舍,小七久久不能平静:“这个男生也太离谱了,怎么可以那么直接。”她在心里暗下决心,绝不可以接受这个自称为夕阳的人,否则就是对明天的背叛和对自己的不善。  
  然而那一夜,小七失眠了,她情不自禁地在记忆中努力寻找是否有关于“夕阳”的任何信息。  
  小七渐渐了解到夕阳其实是个内使用的男孩,其实他也为自己的文学爱好而有些自鸣得意,只不过他不在乎别人的认可或赞叹,他只喜欢自己享受文字的美丽。  
  夕阳仍旧时不时地突然出现在小七面前,塞给她一些糖果,祝福卡片或是拉着她讲一些他那帮哥们儿的笑话和趣事。小七觉得和他聊天很开心,因为她可以完全轻松地在夕阳面前表现,不用担心夕阳会对她有什么看法,更不用像要取悦明天那样注意自己的言谈举止。所以她开始慢慢地喜欢和夕阳在一起。  
  夕阳也很满足他们这种交流方式,因为他可以很完整很自在地看着小七嚣,看着小七闹,甚至可以看着她像男孩一样发泄说粗话。  
                   
  小七永远都忘不了那天,她第一次在夕阳面前掉泪。夕阳轻轻地拥住了她,为她拭去眼角的泪痕。小七心中好温暖,因为夕阳在她耳边温柔而深情地说:“在你身边,我有家的感觉。”那个夜晚,夕阳的眼睛起了雾,小七的眼角泛着光。  
                   
  夕阳其实并不明白为什么小七喝一杯普通的Brounie非要去白塔路的“心蓝”;也不明白为什么小七愿意戒掉两星期的冰激淋只为买“点玷集”的一根简单的链子;夕阳不明白小七为什么喜欢廉价的打孔CD;喜欢穿得肥肥大大去跳Bing Bing Bing;更不明白她为什么总是不停地问“为什么”……可是夕阳知道小七喜欢,于是他便满足地欣赏着这些莫名其妙的小细节。  
  小七曾一本正经地告诉夕阳她要和明天分手了,当夕阳不解地注视她时,她却得意洋洋地说:“傻瓜,上当率百分之百!”然后嬉笑着跑开;小七也曾在夕阳说话时打住他,告诉他有一根睫毛掉落在他脸上,并执意要他为此许愿,而且声称绝对地灵验。夕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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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一个人是不是真的需要有理由?我难以用肯定的是与不是加以证明。爱,有时产生于瞬间,有时又融入其它的情感之中……若要真的有理由可言,我觉得用现实的婚姻价值观也许可以说清楚。  
                   
  (爱,特别是爱一个女人,只是因为她美。)  
  许多男孩找女朋友,第一标准就是看这个女孩美不美。美,的确能打动男孩,甚至男人的心。走在大街上,许多男性公民会被这个女性的“美”,闪着眼睛迷失了主见。一见钟情的,爱的要死不活的,都与这个“美”字多多少少地有些联系。难怪现在流行“金喜善”的造型,流行“金喜善”的手机。女孩子爱跟着流行趋势走,染个“橘红色”的头发,穿上卓别林式的鞋子,虽不怎么好看,但也是一种潮流也是一种美。  
  可惜美女太少了。在人海茫茫的社会里,多数女孩或者女人只是用自己不太美的面容和体态给美女当陪衬。美女占全国人口的比例如果公布出来,也许会让许许多多正处在青春期的少男失去生活的勇气——谁愿意远离“美”?远离梦寐以求的“美女”呢?反正我是不愿意。还好,不太美的女孩打扮一下,拉个双眼皮,沾个假眼睫毛,在不算光滑的脸庞上扑上“粉底霜”之类的化妆品,用纤细的小手在淡淡的嘴唇上抹上鲜艳的唇膏,然后,再用金银饰品点缀一下自己的耳朵、脖子、手腕、手指,穿上品牌时装,挎上美丽的手包,美就会在这些女孩的刻意打扮中显现出来。让追她的男孩欢天喜地。可还是有些女孩,即使再打扮,也无法让美显现。无奈的男孩找到这样的女孩,只能安慰自己说:情人的眼里出“西施”。新婚之日,履行着人生的义务,无奈的男孩在人们的祝福声中,突然发现自己还是和“美”有缘的——因为在人们的祝福声中,无奈男孩听到了:这个女孩“心里美”的称赞。仅此一言,足可以让无奈男孩爱这个女孩一生。不为别的,只是因为“心里美”称呼。可见美无处不在。  
                   
  我找的女孩并不美,就连名字也没有一点的美感。“文利”,叫文利的女孩会美吗?我问自己。听说男人找女人是在寻找“美”时,文利问我:“你在我身上发现美了吗?”我对她实话实说:“没有!”  
  那你爱我的理由呢?  
  爱,其实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莫名其妙地就会让我爱上你。真的,也许不美的你就是最美的女孩。只是别人没有发现,而我却看见了。如果别人也能跟我一样在你身上发现“美”,那你很可能就不是跟我成双成对了。  
  胡诌八扯!  
                   
  (爱,特别是爱一个男人,只是因为他能依靠)  
  女孩心目中的男人,应该是有经济实力派的人物。在女性的征婚广告里,首要条件就是:要有稳定的职业,可观的经济收入。有些女孩为了能将理想的男人与现实的男孩划等号,往往放宽了年龄界定。为了房子、车子、票子,甚至可以老少配。在不太阳光的居室里甘当第三者,躲起来做“情人”。  
  按这些女孩的话说:这叫提前奔小康,步入生活的快车道。具体说是过上了超现实的幸福生活。虽然这些女孩也知道她们这种新潮的观念不被大多数人接受,失去了做人的尊严。但能得到做人的享受,未必不是一件好事。这些女孩说别人不这样认为是别人的事,反正她们是这样理解的。有得必有失,有失必有得。情感上觉得对不起同龄的男孩,但生活中却可以因为愧疚,时时去关心自己喜欢的男孩,去看看自己初恋的男孩。  
  在我认识的女孩里,就有一个这样的女孩,名字叫“芳芳”。我问芳芳:“芳芳,为什么不跟你喜欢的男孩在一起?为什么不留住你的初恋呢?”  
  喜欢的男孩可以让我依靠吗?信誓旦旦的爱情真要与现实生活碰撞在一起,许许多多激动人心的话就会像春天里的冰雪,很快就“消融”的。和这种只靠理想生活的男孩在一起,幸福显得那样的遥远。而在那遥远的将来,还不知道等来的是悲伤还是失望?真跟歌词里唱的那样:“我用青春赌明天”。芳芳伤感地说:女孩子又有多少个青春拿去赌明天呢?与其去赌明天,还不如赌一赌今天。也许今天能碰上一个真爱我的“老人”,即使得不到感情还可以得到财富。  
  如果你什么也得不到呢?我问。  
  什么也得不到,我还能认识社会,得到经验。一次不行两次,两次不行还会有第三次……最起码我现在可以用青春当法码,在男孩和男人之间体验什么叫爱什么是我想得到的生活。  
                   
  我其实也没有很充足的经济实力让文利依靠,我问文利:“我能给你依靠吗?”文利笑笑说:“不能!”  
  那你爱我的理由呢?  
  依靠其实并不需要在你身上得以体现。如果单个的你跟任何一个单个的男孩或者单个的男人比,你可以算是很落伍很可悲的那一类男性。可老天爷偏偏把你出生在一个可以让大家都希望依靠的家庭里。即使我不依靠你,我想还是会有许多美的或不很美的女孩会来寻找“你的依靠”。有个好爸爸,再笨的男孩在女孩的眼里也是“她的依靠”,“她的梦中情人”。于其把这份依靠让给别人,还不如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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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年我十九岁,在家乡的区公所工作。区公所的称谓只用了四五年吧,它的前身是公社,现在称为镇政府。家乡是老苏区,驻扎过红军,成立过农会、赤卫队什么的。我那时的工作是为本区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被红军及红色政权内部当作AB团枪毙的红军、赤卫队员、农会干部等调查取证,写平反材料。所谓AB团,那时说是国民党打进红军的一个特务组织,直到八十年代中期才予以平反。  
  全区最偏僻的一个自然村,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有一百多人口,过了五十多年,现在还是一百多人口。正是这一百多人口的小村,几乎家家户户都有人参加红军、赤卫队,被当作AB团枪毙的,就有十多人。由于工作需要,我在这个小村住了十多天,还得经常到邻近几个村子调查取证。  
  这个村的集体经济和各家各户一样穷得当当响。村民委员会所在地是个破破烂烂、四面透风的危房,有一面墙已倾斜,用一根树干顶着。我只在里面呆了几小时,村主任为我找到了一个洁净、安全的去处。  
  对比全村那些风雨飘摇了几十年、已显老态龙钟的房子,这间石屋算得上是新的了。穷山沟里的乡亲们还在为温饱而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自然无暇顾及清洁了,只有这间石屋拾掇得颇为干净。石屋里有一张床,有堂姐妹三人在这里睡觉。把床让给我,三姐妹睡觉时只好到楼棚上去。我们家乡的房子常隔有半截木楼,称为楼棚,主要是用来囤放稻谷、堆放杂物的。现在打扫出一席之地,挂上蚊帐,三姐妹苟且栖身。上面低矮仄迫,人上去须弓着腰,稍不慎就会把头碰到屋顶上。我甚是过意不去,说:“让我上去睡吧,你们在这床上睡。”她们笑了。其中一位看起来较大的约摸二十岁,名叫少兰,扎着两条长辫子,俏丽的脸上有一抹羞赧的绯红。她说:“这怎么行!你是贵客。如果不是来为我们村办事,想请你到这儿来住几天都请不到呢。”说完把头略微一抬,看了我一眼,立即又低下头去,垂下眼睑。这个村还没有电灯。在煤油灯昏黄而温馨的灯光映照下,她娇羞的神态朦胧而缥缈,显得楚楚动人。  
  她们早出晚归在田里干活,很劳累的。吃了晚饭,洗了澡,再做些家务,从家里出来,已是八九点时分,来到睡觉的这间房子,见我伏在油灯下写材料或看书,跟我打了声招呼,便踩着竹梯,攀上楼棚睡觉。她们很早就起床,轻脚轻手穿衣服、下楼棚,悄悄走了出去,缓缓带上门。她们不想弄出一点声响,影响我睡觉。我是很警醒的,而她们走时我往往不知道;有时醒着,才知道她们走时,天才蒙蒙亮。  
  那天,我因工作完成得不错,心情特别好,便想早点起床,到处逛逛。她们走后不久,我也起床,洗漱完毕,信步走出门外。山村的早晨,空气特别新鲜,晨风习习,清清爽爽的。我走到小溪边,在一块很洁净的石块上坐下,看着清冽的溪水,心情也澄澄澈澈的,纤尘不染。正当我沉浸在这份纯净之中,忽听有人喊了一声“李同志”。我扭头一看,只见少兰提着一桶衣服,朝我轻轻地笑着。我为了打招呼,明知故问:“来洗衣服?”她点了点头,又说:“你这么早就起床啦,是不是我们吵着你啦?”我说:“不是,不是!你们起床都很小心,不会吵着我的,是我自己想早点出来呼吸新鲜空气。”  
  少兰蹲在一块青石板上洗衣服,离我约十步远,这可以说是我偷看她的最隹距离。我便不失时机地偷偷地让眼睛愉悦着。也许是第六咸官发挥了作用,少兰的脸色有些窘迫了。我的目光骚扰了她,我有些不好意思了,忙无话找话:“你们这儿的空气可真好,拿到城里去卖一定很值钱。”本是无话找话的废话,可在少兰听来却十分有趣,空气怎能拿到城里卖呢?她一笑,我也笑,笑声打破了尴尬的沉默,我和她之间的空气随之活跃起来,我们的交谈便轻松、自然地进行着。那个早晨便显得格外生动,至今仍鲜活在我的记忆中。  
  虽说是交谈,但主要是我问她:你们这儿的人都很忙吧,你们很少走出村子吧,你去过哪儿,到镇上去过几次,你们村的学校办到几年级,你们继续上学得到哪儿,远不远,去的学生多吗,你读了几年书……  
  这里的学校只有一个小学文化程度的民办教师,复式教学,教两个班级。少兰只在本村的学校读了两年书。  
  当我无所顾忌地问她多少岁时,她俏皮地把头一偏:“你猜吧。”她偏着头时,便有一条辫子垂了下来,她自如地一甩,辫子便被甩到背后,她甩辫子的动作优美动人。我信口说道:“二十岁吧。”她笑而不答。  
  我告诉她,今天要到邻近某村找一个证人签个名,她问:“你一个人去?”我点了点头。她说,去那个村路陡林密,一个人不安全,她刚好今天无事,与我做个伴,顺便去看看外婆。听她这一说,我喜出望外,说:“吃好早饭,我去你家叫你。”她忙说:“不要!”犹豫了一会,说:“你先走到那棵大梨树下等我。”我明白了,她不让村里人看到她和我一块儿走。  
  吃了早饭,我走到那棵大梨树下时,她已经在那儿了。她背向着我,扭过头说:“我们走吧。”她的神态有点不自然,脸上有些羞红。  
  我们一前一后地走着,当我走近她时,她便加快了步伐,总与我隔着五六步的距离。  
  由于山高路陡,走得有些气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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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有过n-1次爱情。  
  n当然是表示很多的意思。  
  爱情这东西叫人云里雾里,捉摸不透。我追它是追不到;不追时,又总是若即若离。  
  一句话,我总是他妈的败得一塌糊涂,我总记得古训跌倒了再爬起来,可每次我爬起来之后马上又被一棒子打倒。  
  不过这次我还是要爬起来。爬不起来了也要被老妈给揪着耳朵提起来。老妈说你都老大不小了这么大人了都还没个着落你不急我还急呢。去,去,去,不管到哪里给我弄个姑娘回来。你不要老婆我还想要个孙子呢。  
  母命难违,再说我一向是对老妈言听计从。这样,我被人鼓动着押上了战场,奔赴我的第n次爱情。  
                   
  记不清n等于几了。不过在我印象中n至少应该等于5.因为我至少跌倒了4次。每次都是失败得一塌糊涂又稀里糊涂。  
  想来我也够坚强的,千锤百炼之下居然还能舔舔伤口继续上阵。不过这份勇气这份胆量怎么就屡屡修不得正果呢?我不知道。我想连上帝都会丢下个问号砸我头上。  
  昨儿看到一段文字,写得挺好。简直有一点找到了知音的感觉。  
  “我不相信人一生只能爱一次,我也不相信人一生必须爱许多次。次数不说明问题。爱情的容量即一个人心灵的容量。你是深谷,一次爱情就像一道江河,许多次爱情就像许多浪花;你是浅滩,一次爱情只是一条细流,许多次爱情也只是许多泡沫。  
  读起来蛮贴切的。我总算能为我的行动找到一个合理的安慰。  
  原来我还是博爱型的,我的爱情居然还能翻出许多次浪花来。  
  我自己都看不出来。  
                   
  但是,我知道,一个人的爱情能量是有限的。一次一次的爱情能量只会以几何级数递减。  
  所以我发现,古代流传下来的一个个惊天动地的爱情基本上都是初恋。  
                   
  我想起了我的初恋,我的第一次爱情。  
  那年我十六岁,读初三。我的爱情对象当然是我的同学了。  
  当然,要沟通起来比较方便,我的初恋对象应该是我同桌。  
  记得那个时候,同桌的小芳我是怎么看怎么顺眼。红扑扑的小脸蛋,粉嫩的小手,还眨着一双大大的眼睛。我发现我渐渐地对小芳魂不守舍了。  
  总之,那个时候每次老师站在讲台上唾沫横飞的时候,坐在前排的我是浑然不觉,并且目不转睛。  
  我当然不是在看老师。我是在看同桌的小丫头小芳。  
  有一阵子班上流行掰手腕。我跟小芳的手一次一次地挽到了一起。  
  那种感觉真好。当时的我,真的是有点“爱不释手”。  
  这是我的第一次爱情。  
  当然,不用说你也知道,这次爱情肯定没戏。  
  只不过你绝对不会知道这次爱情是怎么结束的。你绝对想不到的。  
  连我想起来都骂我自己傻蛋。  
                   
  当时在学校我特狂。是属于才子型的那一种。中考的时候,我刚好跟小芳坐到了一块儿。我刷刷刷用了一半时间就做完了卷子。  
  也不知当时是吃了什么药。我闲得无聊就想写点什么。要中考了,我想过一两天我就会见不到可爱的小芳了。我越想越不是滋味。我得表白一下。  
  我把平时书上搜集到的好看的好听的肉麻的总之我觉得贴切的东西都写在了一张草稿纸上面,递给了小芳。  
  我的第一封情书,就这样的在中考考场诞生了。  
  这一封情书给小芳带来了厄运。  
  连我都没想到。  
  小芳看着这信,看着看着居然笑出声音来。笑声惊动了一直打着瞌睡的监考老师。于是整个考场好象顿时炸了一般。  
  结果是可想而知的。小芳被取消了考试资格。  
  我的第一次爱情就此熄灭。  
  多少年后我一直都骂自己傻瓜。  
  小芳那天眼睛都哭肿了。从这以后我再也没有看见过她。  
                   
  我好象与爱情有仇,我一次次的想与爱情套近乎,却一次又一次的被踹了出来。  
                   
  我的第二次爱情爆发于高中时代,高二。  
  也算是我的初恋,不过是网上的。  
  高二上学期,用我班主任的话来说就是“有些人整天沉迷于上网,不思学习,不思上进,把这上大学的激烈竞争完全不当一回事”。  
  我就是害群之马之一。  
  那时侯上网主要是聊天。我从不打游戏。所以我应该算是害群之马当中最最高尚的。  
  上网主要是为了一个女孩,我的网友。  
  我跟她聊着聊着聊着越聊越臭味相投。我们每次都聊得天昏地暗日月无光时才撒手。  
  然后,我们一路翻山越岭冲破重重关卡聊到了将来,竟然还聊到了我们会结婚,生一帮小孩。  
  我们经常把一句句网上的精彩情话不厌其烦地疯狂派送。  
  为此我的学习成绩一落千丈。  
                   
  大约初恋都是很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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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个空矿的房子。白色的墙壁和黑色的地板。一个人说话时,回声会打在墙上,荡漾着。  
  习习开始并不是很伤心,她认为,只要哭一哭,也许就不会那么难受了。但她忘了,酸楚在不经意之间,已泛滥。  
  醒来时,宁静的夜晚已被打破,从黎明到天亮,犹如太阳黑子经过的一次新生,瞬间光明。人的新生也是生命的一种历练。  
  甩了甩已近麻痹的手臂,习习轻抚着枕在藤椅上的手臂已沾满印痕,像一粒粒黄沙,不自觉摸着那坑坑洼洼的表面,思绪飞舞。  
  如果我的离开能带给你快乐,那么我愿意放弃。  
                   
  走进浴室,似乎在这个狭小的空间还弥漫着凡曾经留下的余味。  
  习习看着镜子的人,那是个憔悴的人。苍白的脸,无神的眼睛,杂乱的头发,全然没有往昔的艳丽和自信。爱情,让习习成为一个进入地狱的人类。天使般的脸庞,习习有些厌恶自己的一切。  
  走出房子,走在大街上,人群中的她,一身黑色,风衣随风飘舞,落叶在春天的脚步声中执着。南方的天气在四季中并不那么明显的演变。秋天的落叶在春天时节才开始飘荡。是不是也在深深叹息那曾经执着的一切。刹那芳华。  
  走进谷云居,这是个画室。习习并不会看画,但她喜欢画中所翻舞的情绪。竹子,松树,鸟儿,石头,一切静止的东西。在《狂枫》中,前景红叶给了习习震撼,斑白的石头,黄昏时的天空,灰白的,一切没有生命,一切在时间中静默。归途中的牛,回家的放牛娃。习习在这个画前呆了许久,看着满山的红叶,深黑的眼中闪着绝望的泪光。  
  走出画室,已是黄昏,喧嚣的马路,回家的人们总是那么仓促,似乎在赶着什么急事。春天的风还挟带着冬天的清冷。习习瑟缩了一下,拉了拉风衣,下意识想把冷却赶走。  
                   
  凡也许正在接回家的孩子,脸上的笑容,是慈爱的,雕刻般的脸犹让人吸引。让人停驻不前。习习想着,没有勇气再去见一个现在已深深烙印在心中的人儿。一阵切入心肺般的痛楚。是自己想放弃的,容不得别人怜悯和伤悲。  
                   
  走在女人与女孩之间的人,有吸引男人的资本。习习已不大记得清在名典酒吧时的情景。名典酒吧有着和其他酒吧不同的味道,像坠入森林般的天使。习习喜欢这种天使的感觉。有古木,烟雾和野花,还有清脆的鸟叫声,还有悠悠的萨克斯。一脸挫折的男人,静坐着,一个下午,只是思考着。就是那一低头的温柔,习习感觉到他的心里的脆弱和无奈。陪着他,身边的朋友已不是那么重要,初相识,就动情,动心。习习一阵恐慌,这个男人有些习习致命的弱点,让小鱼不自觉上勾。  
  凡惊异身边初相识的乖巧,不大言语的表情,紧闭的薄薄的双唇,这是个倔强的女孩,有些体贴的温顺和对事情执着的任性。  
                   
  凡很爱他的家人。爱初长的孩子,和那曾经深爱过的女人。社会的更替,其间不断发展的事情中也包括了人类的更新。凡想不起曾经深爱过的人时的那种心悸了。而爱情和婚姻因为生活俗事已被代替。每天相同的面孔,没有刚结婚时的温情,平淡概括了整个婚姻的全内容,每天为生活挣扎着。虽然其中也有惊喜,生命的孕育。初为人父的感动。小小的身躯在自己手臂间蠕动,那种震撼。凡很是欣喜。  
  终有一天,凡发现爱情在凡和妻子之间已没有。爱情的消失,凡感到失落。也许每个幸福家庭都会在两个相爱人之间慢慢褪化而转变成感情,转变成亲情。相扶陪伴。人与人都在追寻着心与心的碰撞,而在心已隔阂时远离。  
                   
  习习已在异乡生活近一年了。异乡的温和气候很适合她的生存。在离开凡的同时,习习已打算远离那个留下伤痕的城市。在追随记忆的同时,记忆深处的疤痕已变成暗淡。虽然这个城市也并不是习习所喜欢的。也许,习习只为曾经的离开想找个借口。而且那种选择是对的。  
                   
  习习的知已茹意曾问过她,你可知道你的心究竟定位在哪,或者说你的心到底在追寻着什么?习习不敢回答,从她们相识到无话不谈,习习只是对这段事情没有一个解释,也不敢露半点口风。爱上一个有妇之人并不是一件很让人开心的事。何况又为这个原因去了另一个城市。  
                   
  一个漂泊的人其实就像秋天的落叶,在空中随风飘荡着落到地上,在春天来临时,会变成尘土,归于自然。又有人说,执意漂泊的女孩其实并不是个好女孩。习习知道,其实好女孩的定义并不在于此。但这也能说明,漂泊的女孩有她自己独立的思想,有自己独立的目标。习习没有目标,只是目的。是在逃避,也在和自己战争。  
                   
  习习认识凡时,已知道他已经结婚了。社会得出结论:好男人一般都是别人的。凡在习习生活的城市出差。但也是长居于此。因为这里整个城市包括周边的县城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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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士录~~~~~~!


  每天中午下班回家路过那栋住宅楼,都会发现二楼的阳台上伫立着一个女孩子。大约二十几岁的年纪,一头乱蓬蓬的短发遮住了略显苍白的面颊,两只清澈的眼睛因削瘦的面庞而显得格外的大。她的目光总是定格在同一位置上,茫然而空洞的眼神越发显得楚楚可怜。  
  肯定是个有故事的女孩,我暗想。也或许是个精神失常者。因为,我实在想不出,一个正常人有什么理由在每天的中午站在阳台上发呆。  
  日子一天天平淡的过着,那个熟悉而陌生的身影依然会在阳光灿烂的晌午如期而至的闯入我的视线。或许,因为有着过多的好奇,偶尔,我会顺着她的目光望去,然则,除了一地金色的阳光和辗转的车轮,一无所获。或许,她慢慢的发现了我的存在,偶尔,她会对着我相视一笑,令我居然有想了解她的冲动。当然,也只是偶尔,更多时候,我和她仅把彼此当作生命中一个匆匆的过客,我看不懂她的心情,她也记不清我的背影。  
  日子依旧一天天平淡的过着,直到,那个夏日的来临。  
  “HI,要不要上来坐一下。”一声清脆的招唤钉住了我的脚步。回过头,她正将头探出窗子,向我眨着眼。我迟疑了一下,还是微笑着点了点头。没有人忍心拒绝一个女孩子的邀请,至少我不忍心。  
  刚上二楼,便见她那瘦小的身子倚在门上。第一交如此近的观察她,她显然比我在窗外见到的还要单薄。向我招了招手,她打开房门。  
  一进房间,映入眼底的是清一色的蓝,蓝底白花的床罩,白底蓝花的卓布,淡蓝的窗帘,连壁柜和椅子都涂成了蓝色,虽然干净,却透着一股由浅入深的忧郁。猛然想起,以往见的她,也多着蓝装。今天也不例外,一袭淡蓝色的长裙包裹着她纤细的身躯,也包裹着她的迷惘与无助。  
  “你一个人住?”我一边四下打量着,一边问道,“怎么白天还亮着灯?”  
  她摇了摇头,径直走向阳台。  
  “外面的天气看起来不错。”她喃喃道。  
  “是的,阳光明媚。”我跟在她身后,不理解她的所问非所答。  
  “阳光无法照到我的窗子,所以,我只有亮着灯。”  
  我的心一沉,才发现,整间屋子里,确实没有一丝的阳光。虽然开着灯,盛满眼底的蓝还是令房间显得阴暗而冷清。  
  站在她的身后,顺着她的目光望去,和以往一样,我仍是没有什么发现。  
  “你是不是觉得奇怪,我为什么常在中午望着窗外。”她淡淡的说。  
  好坦白的女孩,我没有说话,等着她继续讲下去。  
  “那天中午他走出这间屋子,就是差不多这个时候。他给了我一个长长的吻,然后,带着一身的阳光,走出这间屋子。当时,我就在这里望着他。”  
  她轻咬着嘴唇,像是陷入了深深的回忆。  
  “他本来是要过马路的,却偏偏回头向我看了一眼。然后,”她停顿了一下,脸变的更加苍白,但还是困难的说了下去,“然后,我看到他飞了出去,飞到了空中,又像破布娃娃一样摔到地上。那天的阳光好刺眼,火红火红,刺得我的眼睛好痛,想睁也睁不开。当我睁开眼睛的时候,他已经永远的离开了我。他好自私,他就那样匆匆的去了另一个世界,一个没有我的世界。从此,带走了我生命中的所有阳光。”  
  虽然已是初夏,我还是觉得一阵阵发冷。张了张嘴,却不知该说什么。或许此时,我更适合做一个安静的听众。  
  “他说他会回到我身边的,他说他会像以前一样照顾我,爱护我。我相信他,一直都相信他。因为,我知道我们是分不开的。可是,他骗了我,他还是将我丢在这里,自己去了另外一个世界。”她的目光有些忙乱,呼吸也略显急促,但却没有流泪。或许,早已流不出泪了。  
  “虽然阳光照不到你的窗子,但你可以走出这间屋子。只要你走出去,你会发现,窗外依然是一片灿烂的阳光。”  
  轻轻握住她无力的手,试图将她带回屋里。她的手,好凉好凉。  
  她挣脱了我,继续呆呆的望着窗外,“我知道他不会娶那个女人的,他怎么会娶一个大自己三岁的女人呢?我和他相恋四年,而他们在一起才不到一年,他怎么会爱她呢?那天他坐在床边,和以往一样抓起我的手,将我的指甲修剪整齐。我就知道,他是爱我的。他是爱我的……”  
  她有些歇斯底里,让身边的我手足无措。  
  这时,门响了。  
  “寒,寒!你怎么了?”  
  根据外貌,我感觉进屋的应该是女孩的母亲。  
  “他是爱我的,妈,他是爱我的!”女孩扑进母亲的怀抱,像一只受尽了委屈的小猫。  
  “您是?已经好久没有人来看她了。”她的母亲疑惑的望着我。  
  我不知怎么回答为好,但还是仔细的讲了我上来的经过。  
  女孩渐渐安静下来,爬上床,抱起一只好大好大的毛毛熊。  
  “唉,那是她男朋友送给她的礼物。”母亲为我倒了杯茶,轻轻的叹了口气。  
  “为什么不带她到外面去走走呢?或许,那样可以使她忘掉死去的男友。”我试着说。  
  “死?她的男朋友根本就没有死。”母亲的声音说得很低。  
  我惊愕了,一个大大的问号浮现在眼前。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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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从在迪厅碰到原,依依就常会问自己这个问题:如果那时说爱他,现在他们又会是怎么一副情景?  
  结果她想来想去也想不出什么更好的可能。  
  有些事,错过了就错过了,再作一万种假设也还是不可能重来。  
  就像青春,就像她和原。  
                   
  可是记忆开始泛滥了。  
  记忆就像一样你用旧了的东西,如衣服,被思想放置在某个隐蔽的角落,常会渐渐让人突略遗忘,却常常在偶尔看到时提醒着你它曾真实的存在。  
                   
                   
  二  
                   
  那是五年前冬天的事情了。  
  五年前的依依十九岁,读大一,美丽且自负。  
  大学生涯,自由得像风。依依就像风中美丽的花瓣。  
  美丽的东西人人都向往都想接近。罗只是其中一个。  
  罗是依依和同学一起去他店里买精品时认识的,他第一次见到依依就对她展开攻势。依依对看起来有几分书生气的他并无反感,赴他的约只看心情。  
  就像这天,依依和好友晴出校门看到罗在一辆桑塔那上叫她。她刚想拒绝,看到一个男孩从车窗探出头来:“依依小姐,被人拒绝是很残酷的事哦!”那个男孩对她笑着,嘴巴笑得很开,牙齿很白,头发被风吹得很乱,眼睛漾着笑意。这是个有着阳光般朝气的男孩,却有一股邪邪的味道。  
  依依立即对这种邪邪的味道产生好感。她不喜欢看起来循规蹈矩的男人,像罗。  
  于是她和晴坐上了车。  
  然后知道了那个有点邪气的男孩叫原。二十五岁。  
  一起吃晚饭的时候,长方形的桌子原和依依对正对面。原自斟自饮地喝着酒,不时抬起亮晶晶的眼睛望向她,她有些羞涩地低下头的时候,知道自已完了。  
                   
  饭后去上岛喝咖啡,罗接了个电话要走了,他托原送依依和晴回学校。晴要去逛街不肯回去。  
  上车后,依依无言地坐在原旁边。两人都没有说话。  
  依依发现原并没有往学校方向开,她也没有制止。  
  原刚开始开得很慢,开到比较偏的公路后加快车速,一辆一辆地超着前面的车,然后把那些车远远地甩在车后。依依随着车身的剧烈摆动尖叫着。  
  原来惊吓的尖叫也可以是一种快乐的体现。  
                   
  车终于停到了往近郊的一条小路旁。不远外有几栋民房,黑暗中可窥到零星的灯光,暖暖的。就像依依此刻的心情。  
  原摇下车窗,点起烟。依依闻到一股清淡的梅花香。虽然没能看以“疏影横斜水清浅”,却有“暗香浮动月黄昏”。  
  若有若无的梅花香与淡淡的烟气杂在一起,夜于是有了氤氲的醉人气息。  
                   
  “你和我以前的女朋友长得很像!”原突然说。  
  “这可是句很俗气而且落伍的台词!”依依嫣然一笑。  
  原很严肃地:“是真的。”  
  依依然后知道了他的前女友素素的故事。  
  要从三年前开始说。  
  他在一次偶然的机会碰到素素的时候,惊为天人,发誓一定要追到她。几番周折才知道她已为人妻。然而他仍情难自禁地不离不弃。他也终于打动了素素。素素与丈夫闹了大半年,终于重获自由身。——这是第一年。  
  重获自由身的素素与原苦尽苦来,水到渠成般同居了。这就你侬我侬恩恩爱爱地又过了一年。  
  这一年时间原已将他和素素的婚事安排得差不多了。然而有一天素素却突然不见了。她就像人间蒸发一样消失得无影无踪。所有她的亲人和朋友都不知道她去了哪。原疯了一样四处打探她的消息,天天以喝得烂醉如泥来麻醉自己。三个月后素素突然给他打电话,她在电话中气定神闲地告诉他,她在广州工作,过得很好,不用挂念。原冲着电话大喊,你在哪?我去找你,我要把你接回来。素素一言不发地挂了电话。原就真的跑去了广州,在那个人头攒动的都市一无所获。素素之后一两个月给他打次电话,一直到现在。  
  原讲完故事,烟也抽了好几根。  
  “说起来我和她三年,其实一年的穷追不舍,一年的相厢相守,一年的——相思成灾吧!”原说,“从广州回来,我的心就死了大半。女人的心啊,真难懂!”  
  “你现在还想着她吗?”依依问。  
  原埋下头:“想!”他的声音有些哑。  
  依依不由自主地抚着凌乱柔软的头发,像对待一个受伤的孩子。  
  女人很容易感动于一个男人对另一个女人的痴情。  
  依依心底产生一股柔软的心动,不知是对原本人还是因为他对素素的感情。  
  原突然转过头很仔细地瞅着她,眼里有些错乱:“你很像她,鼻子和嘴巴特别像。鼻子很挺,嘴唇很薄。但是她看起来是个绝对的女人,成熟而高雅。而你,只是个清秀怡人的女孩子。她是炫烂开放着的玫瑰,你是初绽的玉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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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楚是我小时候青梅竹马的好朋友,上大学才分开,到现在大约七年没见了。她说我的样子变了很多,而她还保留着当年的部分特征,笑起来水一样纯净,没有杂念。  
  这次偶遇带给彼此太大的惊喜,她坚持搭公车,去以前学校旁边的小咖啡店,如今这里已经相当优雅。我们都点了cappucino,奶油溶进咖啡里,一种苦涩的甜蜜。  
  吴楚仔细看了看我,“其实你也没怎么变。”她说,“像一杯不加糖的冷咖啡。”她又问:“我呢?我看起来怎么样,如果把我也比成一种饮料会是什么?”  
  “水。”我不假思索,脱口而出。  
  “我就那么平淡,没有味道?”她笑了。  
  其实,小时候吴楚就说过我像黑咖啡,又苦又冷的那种,在那个“酷”还不是很流行的时代,她却选择了我。  
  我们一起上小学,读初中,考高中。做学生时,她大概不算漂亮,但相当可爱,一直有很多人追,而我不爱话,性格孤僻,除了她,没什么朋友。  
  我问她,那么多人追你,你就不会动心?  
  她问我,那么多人追我,你就不在意?  
  的确,这些外界的条件不会对我们有任何影响,我们之间的关系,就好象事情发展的一般规律,一切都那么然,那么理所应当。也许时太过熟悉了吧,她说我是她心中的一种情结,会在某个时刻,某个地方,在心中的某个角落隐隐做痛,提醒她想着我,而对于我来说,她的存在是我生活中的一部分。每天一起上学,放学,聊天,见面,就像洗脸,刷牙一样,已经成为一种习惯。我们之间有一种微妙的平衡,彼此的情感是通过某个细微之处默默传递。  
  也就像事物自然的发展,变化一样,不知道什么时候,我们开始疏远,冷淡了,连原因也没有。  
  高考紧张忙碌,填满了彼此的距离,她考去了上海,而我选择了一个干净,明朗的北方城市。去的时候,没有告别。偶尔几封信,保持着微弱的联系。大二的时候,跑去北京见了她一一面,之后一别就是七年,我们在彼此的世界中消失了。  
  然后就象她说的,心中的情结有时会隐隐作痛。  
  现在面对面,坐在咖啡店里,感觉着她的气息,眼前这个相当精干,成熟的女子对我来说变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我的心里很平静,时间是上苍赐给人类最宝贵的礼物,它可以填平心中的一切空洞。  
  我们不停在聊,却小心躲避爱情,婚姻这些敏感的话题。她说她在一家外企做业务主管,这次回来是因为公事。我说,难道就没想过来找我,看我?她遥遥头说不敢触及往事。沉没了一会儿,她又说,其实她一直在思考我们之间的感情,究竟问题出在哪里?一直想,想了好多年。  
  “现在,想出来了么?”我问。  
  她说,我那年去上海看她时,她很感动,当时也是坐在一起喝咖啡,她问我,如果把她比成一种饮料会是什么?我的回答是“水”,听后真的很失望,也许每个女孩子在那样的年纪都会有梦想,希望有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哪怕遍体鳞伤,而我们却把彼此保护的很好,就像水一样平静,或者说是平淡,虽然也没什么不好,但终觉少了些什么。  
  我笑了,“怎么,从不问我为什么把你比成水呢?我现在告诉你吧!”  
  她也笑了,“不用,我知道的,七年的时间,七年的生活,七年的经历告诉我,真水无香,有时候平平淡淡才是最幸福的。”  
  “那你轰轰烈烈的爱情呢?”  
  她的电话响了,她脸上的表情甜蜜。“是我女儿。”放下电话,她接着说:我的轰轰烈烈的爱情都已经过去了,仔细想想,像做梦一样,不过该留的都留下了,留不住的,随它去吧,我现在的生活平淡,也很幸福。“她问我知不知道我们之间究竟出了什么问题,如果当时我们的咖啡,白水中再加点糖,加点热,也许结果会完全不同。  
  后天是情人节,我约吴楚一起吃饭。  
  约会那天,她很美,她说对于两个年近30且都已婚的人来说,“约会”是一个太浪漫的话题,但她却在28岁的情人节收到了这辈子最想收到的那枝玫瑰。  
  忽然想起一首歌,歌里唱到:唯一过期的是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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