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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兴佳苑的业主一起去退煤暖投资啦!(欢迎其他小区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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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市供热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

以下为转载全文,注意红色字体部分。文件在物价局网站上也有发布:http://wjj.yantai.gov.cn/index_s ... JJSFGL&id=82551
烟台市

物 价 局
财 政 局
城市管理局

文件







烟价〔2006〕123号


─────────────────────────


关于城市供热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



的补充规定


各有关单位:
    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有关问题的意见》(烟政发[2004]86号),现就城市供热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有关问题,做如下补充规定:
    一、旧城区过去没有缴纳供热工程集资的用户,现需集中供热的,用户应与供热企业签订相关协议,缴纳相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住宅供热,采取室内分户控制系统,收费标准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97元(含室内供热设施、不含分户计量、温控装置);经批准采用室内供热上供下回垂直串联系统,收费标准仍按市政府烟政发[2004]86号文件规定执行,即建筑面积每平方米80元(含室内部分)。
    二、住宅室内供暖设施需要更新改造的,由用户与供热企业签订相关协议,更新改造的费用,按工程决算由供用双方协商收取。   
    三、旧城区住宅供热用户指2004年6月30日前己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房屋开发项目。2004年7月1日后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房屋开发项目,开发或供热企业不得在住宅房屋销售价格之外,单独收取涉及供热、供气的任何费用。
四、本补充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前企业与用户签订服务协议,安装分户控制系统,并协议收取城市供暖配套费每平方米97元的,要尽快与用户办理结算手续。
    五、本补充规定未涉及的内容,以烟政发[2004]86号文为准。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二十日






主题词:配套费  标准  补充规定抄送: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建设厅。

烟台市物价局               2006年12月20日印发



(共印30份)


咨询电话:6244375或12358

[ 本帖最后由 liuhl 于 2007-2-6 17:2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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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的小区都行动起来了,我们也该为自己的权利行动起来拉!
不要让自己的血汗父母的省吃俭用被无情没有良心JS随意的践踏挥霍强虏掠夺侵占
同样遭遇的被压迫着的业主们团结起来吧,用我们的血泪筑起我们的坚固长城

[ 本帖最后由 liuhl 于 2007-2-6 17:2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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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煤暖投资事件,前提是我们必须团结。这样才有影响力,才能给对方实压。要是游兵散将,我们只有交钱了事.
大家找个合适的时间和地点共同商榷我们的讨伐大事
开发商---物价局---建设局---市政府
一起拿着我们的血状去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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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你是几 号楼的我是十号楼的怎么联系 你 我的qq是 41895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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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junzhu 于 2007-2-7 20:4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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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 liuhl 的帖子

我加入什么时候去退约好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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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地点待定
现在响应的人还不多,希望大家多多宣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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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起来
怎么没有人响应啊,看来小区里都是有钱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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