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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律师:本人十年前向兄弟购买房产一套,因是兄弟所以没有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只是立了字据,双方签字为证,现遇到老房拆迁,兄弟返悔,要求讨还房屋,请问我该如何处理,以前立的字据能作为法律依据吗?

心情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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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在没有违约责任的情况下只能要求对方返还购房款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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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拆迁以前要求对方履行房产证过户的义务,但如果拆迁,补偿费只能支付给房产证上的所有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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