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论坛-烟台社区» 『芝罘区』 » X)雪玉花苑 » 雪玉花苑的业主集合,互通信息
贵宾
自由人
原帖由 yt0101 于 2008-7-4 16:59 发表 市民王先生买了一套房子,约定2005年底交付使用。可交房时,房产公司与物业公司一唱一和,要求王先生预先交纳3年的物业费,王先生将房产开发公司告上法庭。近日,法院以开发公司逾期交房为由,判决开发公司承担违约金 ...
查看详细资料
TOP
幼儿园中班
满月宝宝
幼儿园大班
岛主
努力挣奶粉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