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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abc77 于 2018-6-6 19:41 编辑
在上学的时候,我最发愁的就是语文作文,动不动就要你写上八百字的短文,愁都愁坏了。可是,自从踏入社会开始,我开始喜欢上了码字,从姜文导演的电影到我家院里的狗,从邻居家院里的脚踏车再到意大利的西西里岛,只有你想不到,没有歪歪不到的。写的东西林林总总,可还是不喜欢用第一人称去讲故事,即使在写老娘的时候,我还是习惯性的用了《我和宋女士》。究其原因,一则是用第一人称总觉得是在写纪录片,回忆篇,有一种时日不多的感觉,想想就后怕。二来,一个农家院长大的孩子,除了在孩提时擅长玩泥巴,真的是没有什么能拿得出手的东西,自然也不希望自己成为主角。在宿舍时,有的会弹吉他,有的嗓音很好,而我的特长是做观众,特别是围棋象棋的观众。
----------------MR.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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