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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 老视频+本地定位信息误导网友=扰乱公共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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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5 10:2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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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社交媒体的普及,网络谣言呈现出传播速度快、传播范围广、影响力大、高危害性等显著特征。由于真伪难辨、蛊惑性强,容易带来严重社会问题,甚至引发社会动荡和政局失稳。为进一步增强全民网络安全意识,有效净化网络环境,依法打击整治网络谣言,芝罘公安坚持以依法打击和综合整治相结合,加大宣传力度,始终保持对网络谣言、网络暴力的严打高压态势。
一、案件情况
20246月,网民刘某将2023年发生在外地的一起跳楼事件加上本地定位信息发布到抖音平台误导网民,引起大量网民转发评论,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扰乱了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刘某给予行政处罚。
二、网警释法
随着科技的发展,互联网的应用,人人都有发言权和话语权的时代已经到来,网络谣言、网络暴力现象也悄然出现,网络上肆无忌惮、任意诽谤、胡乱造谣、侵犯隐私,种种行为都彰显着网络暴力的严重性。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网络上发表任何言论都应遵守法律法规,任何违法行为都将承担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网警提醒】
       为净化网络环境,清朗网络空间,公安部将2024年确定为全国公安机关打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年。对于在网络上歪曲事实、编造传播谣言、扰乱社会秩序、侮辱诽谤他人、侵害他人隐私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严肃处理。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上言行务必遵纪守法,切莫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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