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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年3月份开始就为小区停车位烦心,最早物业规定出租车位一个月600元+80元管理费,购买车位8万元-9万元不等,当时为了这个规定我们又是找物业,又是上访的;后期物业又说租赁450元+80元管理费;2017年5月1日物价局下发了个新的文件,地下停车租赁200元/月,向上浮动不超20%,这个规定出来了,小区物业不但不执行,还出来个规定小区车位只售不租了,不购买车位不允许业主的车辆进出小区。平时有个急事,天不好接送孩子都特别不方便。无力购买车位的业主就只好把车停到了小区西门甬江二支路,怎料这几天甬江二支路修路,交警是24小时的过来贴条,真是受不了了,这些问题也和政府相关部门反应多次,没有哪个部门给出明确答复。我们买车本身就是为了交通便利,现在让小区物业弄的车不仅不能给我们提供便利,每天还要为了把车停哪伤脑筋,真是想不明白小区物业和售楼处对于车位为什么只售不租,物业不是应该给业主提供相应便利的吗?所以买房子还是不能买村里改造的或小开发商的房子,后期太多事情需要上火操心的,不光车位,房产证都是遥遥无期。。。。。。真是不知道应该找谁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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