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积分
- 2494
- 经验
- 点
- 威望
- 点
- 金钱
- 两
- 魅力
- 点
- 金币
- 元
- 性别
- 保密
- 在线时间
- 小时
- 注册时间
- 2013-7-23
- 最后登录
- 1970-1-1
|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点这里注册
x
本帖最后由 2199yy 于 2016-8-8 21:58 编辑
莱山区万光府前花园小区物业,违法收取高达1800元/年的地上公共区域停车费。
物业狡辩说,有业主反映没地方停车。万光府前花园小区的物业,相关法律你们很清楚:你拥有产权的地下车位你可以租给业主,但是,物业没有权利违法高价租赁本来就属于业主公摊面积的地上部分给业主。相关法律在下面,你们要是假装不知道,可以仔细研读一下。
去年万光府前的物业已经把一部分地上公共区域划的停车位高价租了出去,不过你们别高兴,早晚会有相关部门来查处你们的违法行为。
以下是法律依据:
烟台市有规定,小区物业范围内的公共停车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烟台市价格监督检查局也有规定,小区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内,占用业主共有的空闲地、道路停放汽车的应征得业主委员会或广大业主同意,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确定,业主委员会成立前,利用业主共有部位停放车辆的,只收车位服务费。小区内室外停车每月50元。
做人要有底线,不能为了捞钱,高价租赁业主共有的地上区域。要租,请你租拥有产权的地下车位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