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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和业主的关系好比“婆媳”,既密不可分,又风云际会;运气好的遇上认真负责的物业,素质高的邻居,居住小区自然是一派祥和,不然,便会被实时“折磨着”,当然心态好的话也是可以的...元旦过后看出台了一个新规:物业费和小区停车费可由业委会说了算,个人感觉很不靠谱,物业霸权多年,怎么可能让你翻身?最近我一家住福山的朋友就遇到这么个问题,小区收取着高额物业费,当然服务还是不错的,但是就是死卡规定一点不人性化,买房两年,但未曾入住,物业费交着就交着吧,可真入住时,发现房子有各种问题,地板鼓泡、墙面裂纹等问题,去找物业,人家说你的房子已经过了保修期,当时我朋友就傻眼了...这哪是买个房子啊,简直买个大爷,无偿交付两年物业费,到头来没享受到不说,基本的问题都不带解决的了,如此这般业主想翻身谈何说起,反正我是不抱太大希望,不知道广大的坛友们有何看法?相比来说在山水龙城住这一年多里,总体感觉没太大矛盾依然感到很幸运...
政策:
目前,全国已有物业服务企业7.1万家,从业人员超过600万人,服务供给较为充足,加之商品住房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业主自我管理、主动维权的机制逐步建立完善,对于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和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可以由业主委员会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比质比价,选聘服务质量好、收费标准低的物业服务企业。
看着规定表示心塞...拭目以待2015年会是个啥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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