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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烟台一地发布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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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10-31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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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看世界| 来自山东 发表于 2024-11-1 23:06
15376999541 发表于 2024-11-1 18:18
清明的粽子也该取消,换成寿司,然后让韩国去申遗
寒衣节上坟烧纸更应该禁止,改成在万达大悦城消费
春节拜 ...

真不应该禁,而应该是限,限时间,限区域,限数量,特别是限类型,禁生产禁销售禁燃放那些高响度,高药量的烟花鞭炮就行了,没有了烟花鞭炮,春节的气氛差了很多。
雪吟居士| 来自山东 发表于 2024-11-1 19:15
15376999541 发表于 2024-11-1 18:18
清明的粽子也该取消,换成寿司,然后让韩国去申遗
寒衣节上坟烧纸更应该禁止,改成在万达大悦城消费
春节拜 ...

15376999541| 来自山东 发表于 2024-11-1 18:18
清明的粽子也该取消,换成寿司,然后让韩国去申遗
寒衣节上坟烧纸更应该禁止,改成在万达大悦城消费
春节拜年更应该禁止了,烟花爆竹都不让放了,拜个机子
鲁网一丈青| 来自山东 发表于 2024-11-1 12:12
mp0 发表于 2024-11-1 11:13
一直以为烟台全域禁止燃放。。。。。

划为市区范围是这样的。下边县市情况不同
mp0| 来自山东 发表于 2024-11-1 11:13
一直以为烟台全域禁止燃放。。。。。
hudiegu| 来自山东 发表于 2024-10-31 20:39
点赞,外面空气太难闻了
烟小叨| 来自山东 发表于 2024-10-31 16:51
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海阳市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范围的公告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改善大气环境,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烟台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发布我市的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范围如下:

一、主城区范围:南至海天路,西至龙山街(含龙山街与海园路交叉路口向北延伸路段),北至虎山街与东凤大道交接点,东至东凤大道,上述路段交汇闭环区域。


二、海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域范围,东村河以西—青威高速以南—北京路以东—海翔中路以北。

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范围内,禁止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

禁止燃放区以外的区域为一般管理区,其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按照《烟台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在一般管理区内的以下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文物保护单位、党政机关、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

二、高架路、过街天桥、立交桥、隧道、地下管道、窨井;

三、民用建筑的公共走廊、楼梯、屋顶、阳台、窗口;

四、车站、码头、飞机场、宾馆、酒店、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

五、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六、大型仓库、停车场;

七、景区、林地、绿地;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区域或者场所。 

 公告有效期自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10月30日。

海阳市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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