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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烟台优化门诊慢特病结算报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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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6 08:41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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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的政策规定,门诊慢特病只能定点在一家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但相关检查治疗却需要到毓璜顶医院、烟台山医院等上级医院进行,之后再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代传代结。因涉及费用审核,这期间需要一个过程,有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较慢。

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将全面优化门诊慢特病结算报销方式。从2025年5月起,门诊慢特病患者因定点医疗机构诊治条件无法满足就诊需求,需到上级医疗机构进一步检查治疗的,符合政策规定的费用,经门诊慢特病定点医疗机构审核上传后,由医保经办机构通过社会化发放的方式,将报销款项直接发放至患者社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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