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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跟男朋友分手后 [打印本页]

作者: 七月十五号    时间: 2015-11-11 16:07
标题: 跟男朋友分手后
找了半天板块在纠结在哪里发贴,好像都没太有联系是这样的,前两天刚跟男朋友分手,他比我大八岁,由于岁数的原因所以处了没多久就带我回家见他爸妈了,第一面他妈妈就给了我一千块钱的红包,然后接下来两三个月的时间他经常叫我去他妈家吃饭,每次都做好多好吃的给我吃,对我也挺好的,没多久我就带他回家见了我爸妈,因为我家是农村的,所以没有什么贵重的东西给,就给了点自家的苹果和葡萄,都是用箱子给他装好的,之前一直相处的都挺好的,但是因为一点小问题最后导致了我们俩都觉得不太合适,可能真的是性格问题,和平分手吧,我现在唯一后悔的是牵扯到了家里人,因为我是第一次以男朋友的名义带男的回家,我爸妈起初很反对的,因为一些原因,具体的我就不说了,后来在我的坚持下两口子终于松了口,现在一切困难都过来了,可是却在磨合中出了问题,我不知道我们的决定对不对,但是已经分了,说什么也晚了,(PS:前两天做梦梦里他用一大袋好吃的把我哄好了,又和好了)。。。说了这么一大堆其实我最主要的是想问问大家,他妈妈给我这一千块钱我应不应该还给他,因为没经历过这样的事,也不知道该怎么做,不想最后因自己的无知落下个不好的名声。。。

作者: 沉_浮    时间: 2015-11-11 16:20
跟你真的很相似!没过多久我们见了双方父母。其实认识的时间很短。开始我们很多争吵。一点小事就发火大吵。也分手过。但是亲爱的。真的没有必要。毕竟找一个心动的人不容易。学会彼此温柔点以朋友相待。好好谈谈吧。希望你们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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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喵呜大人    时间: 2015-11-11 16:20
还什么还  双十一买点衣服穿
作者: 微笑刺客90    时间: 2015-11-11 16:32
送给我好了,我替他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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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福山人1989    时间: 2015-11-11 16:46
同居了就不用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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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绝望的小花    时间: 2015-11-11 16:50
唉...真是个分手的季节,我觉得不用还了吧,感情不在了钱多点少点都没什么好计较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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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嘉禾樂天    时间: 2015-11-11 17:13
难道只有我注意到
只用了一大袋好吃的就哄好了么
吃货不解释
作者: l66266    时间: 2015-11-11 18:0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贰磊    时间: 2015-11-11 19:28
790217847  加个好友
作者: 懂你ee    时间: 2015-11-11 19:43
同居了就不要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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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鸡抓老鹰    时间: 2015-11-11 20:01
我这人不爱留话口,所以,给我我就还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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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存在即合理    时间: 2015-11-11 20:12
你跟我的经历怎么一样一样的。我还了,虽然我给他花的比他给我多,我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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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iangyong789    时间: 2015-11-11 20:59
如果铁了心要分,那就还了,这样没烦恼将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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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鸣人king    时间: 2015-11-11 21:37
如果铁了心要分,那就还了吧~~多一千少一千也没啥区别。无关同居不同居的,既然和平分手不背负无牵挂。至于要不要就是他的事情了~~~~~
作者: ジ永远不后悔    时间: 2015-11-12 05:59
还了吧,别叫人家茶余饭后的当成话柄!爱过,不是因为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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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HT    时间: 2015-11-12 06:27
还是和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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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事妈    时间: 2015-11-12 07:02
肯定还啊,他给的还不还的,主要是人家妈给的,都分了,拿着干什么,也发不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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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古铜色也有春天    时间: 2015-11-12 08:14
你俩睡过了就不用还了,起码不能让他白睡。如果没有,那就赶紧还给他,一了百了。
作者: 没事来晃晃    时间: 2015-11-12 09:02
想分就把所有他的东西全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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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th041    时间: 2015-11-12 09:12
lz去看看论坛里好多因为去见了父母没给红包分了的
再说说楼上这些让你不用还的,都说睡了就不用还了,这算什么??嫖资么
作者: 七月十五号    时间: 2015-11-12 09:17
沉_浮 发表于 2015-11-11 16:20
跟你真的很相似!没过多久我们见了双方父母。其实认识的时间很短。开始我们很多争吵。一点小事就发火大吵。 ...

谢谢你,不过既然是和平分手那就是我们都是经过考虑的,分手之前我们冷战了一个多星期,他自己也说或许我们真的都不愿为彼此改变什么。。。不过祝愿你们一切都好
作者: 七月十五号    时间: 2015-11-12 09:27
嘉禾樂天 发表于 2015-11-11 17:13
难道只有我注意到
只用了一大袋好吃的就哄好了么
吃货不解释

只有你注意到了,佩服
作者: 七月十五号    时间: 2015-11-12 09:31
存在即合理 发表于 2015-11-11 20:12
你跟我的经历怎么一样一样的。我还了,虽然我给他花的比他给我多,我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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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还是还了吧,不是钱的问题,不愿让人说三道四
作者: 洛-洛    时间: 2015-11-12 09:31
真想好了分手的话,还是把钱还了吧
有个朋友也是类似,她不是不想还,只是没想起这事,男方家长直接打电话要的,很尴尬。

作者: 七月十五号    时间: 2015-11-12 09:32
jiangyong789 发表于 2015-11-11 20:59
如果铁了心要分,那就还了,这样没烦恼将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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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
作者: 七月十五号    时间: 2015-11-12 09:35
鸣人king 发表于 2015-11-11 21:37
如果铁了心要分,那就还了吧~~多一千少一千也没啥区别。无关同居不同居的,既然和平分手不背负无牵挂。至于 ...

其实分后那几天我确实没想过要铁了心分,也非常舍不得,所以才会做梦又和好了,但是他后来却是一点都没联系我,我才慢慢缓过来,慢慢意识到是真的分了,那我只能好聚好散了,还了,那就谁都不欠谁的
作者: w家的朵拉    时间: 2015-11-12 09:37
这个应该不用吧,不过你要是担心不好,就还给他,毕竟1000也不算多而且本来就是人家给的
作者: 七月十五号    时间: 2015-11-12 09:38
没事来晃晃 发表于 2015-11-12 09:02
想分就把所有他的东西全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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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跟他处就没怎么给我买过东西,就给我买了一次水果,再就是去我家的时候买的,所以除了这一千块钱没有什么可还得了
作者: 七月十五号    时间: 2015-11-12 09:40
洛-洛 发表于 2015-11-12 09:31
真想好了分手的话,还是把钱还了吧
有个朋友也是类似,她不是不想还,只是没想起这事,男方家长直接打电话 ...

嗯,我理解她,我跟他这是分了将近一个周了,我才想起这个事,确实不是不想还,既然我这都想着了,那就还了
作者: 红尘似水    时间: 2015-11-12 10:34
又到了这个季节
作者: 美丽的龙    时间: 2015-11-12 12:27
建议归还!估计还有戏
作者: 迷乱的眼神    时间: 2015-11-12 12:52
他去你家的时候你家里人没给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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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七月十五号    时间: 2015-11-12 12:58
美丽的龙 发表于 2015-11-12 12:27
建议归还!估计还有戏

也没打算再续前缘,但是钱我会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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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七月十五号    时间: 2015-11-12 12:59
迷乱的眼神 发表于 2015-11-12 12:52
他去你家的时候你家里人没给他吗?

没有,只给的东西让他拿的,还有女方家给红包的习俗?没听说过,反正我家没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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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大姨爹″    时间: 2015-11-12 14:24




还是不想分呗。
作者: zhaidaye88    时间: 2015-11-12 15:38
还,不过就算不还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作者: 韩锋    时间: 2015-11-12 15:39
支持你还了,烟台太小......如果男方是我,我肯定就不要了。
作者: 七月十五号    时间: 2015-11-12 16:16
韩锋 发表于 2015-11-12 15:39
支持你还了,烟台太小......如果男方是我,我肯定就不要了。

是,他一开始不要,说感情沾上钱就变的肮脏了,一想也是,何必分那么清,但是我还是坚持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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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海岸月光    时间: 2015-11-12 19:13
1000也叫钱吗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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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凉心凉肺    时间: 2015-11-12 20:56
分就分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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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eon2015    时间: 2015-11-12 21:04
七月十五号 发表于 2015-11-12 16:16
是,他一开始不要,说感情沾上钱就变的肮脏了,一想也是,何必分那么清,但是我还是坚持给了

你做的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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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houxipeng    时间: 2015-11-12 21:12
大这么多,肯定有代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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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resss    时间: 2015-11-12 21:24
一千不少了,我一个月不买大件都没得一千零花……所以还是赶紧还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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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阳光下的守望    时间: 2015-11-12 22:12
你还是喜欢他的,,喜欢他就让步吧。。。。低头不是丢人的事。将来再让他加倍换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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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七月十五号    时间: 2015-11-13 12:31
阳光下的守望 发表于 2015-11-12 22:12
你还是喜欢他的,,喜欢他就让步吧。。。。低头不是丢人的事。将来再让他加倍换回来。。。

已经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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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淡然一生    时间: 2015-11-14 10:41
你家已给了苹果和葡萄,虽然可能价钱不对等,但是基于中国人的礼节,礼尚往来,那1000元可给可不给,
作者: 七月十五号    时间: 2015-11-14 14:02
淡然一生 发表于 2015-11-14 10:41
你家已给了苹果和葡萄,虽然可能价钱不对等,但是基于中国人的礼节,礼尚往来,那1000元可给可不给,

基于礼貌,我还是给了,不过他没要,又给我退了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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