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停车位的业主进小区开始收取管理费,合理吗?
本月15日开始小区物业开始收取停车费,没有停车位的进小区2小时内免费,24小时10元封顶。。。。。问是什么费用,是管理费。。。在没有征得业主同意的情况用开始收取。没有停车位的都是占用了绿化带,行人道什么的,这不是业主共同吗?又不是物业的,那现在物业来收取这个管理费,业主没同意的情况下开始经营,合不合理呢?有没有权利呢?要是收取了费用,业主停小区内车被蹭,被划能够赔偿吗?业主怎样维护自己的权利呢?不合理,首先要经过业委会与业主协商同意才可以收费,显然没有 物业为了填满自己的小金库,哪里管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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