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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kongji 发表于 2008-5-29 17:51

急急急...寻求法律帮助...

我刚通过中介买了一套二手房,合同上写的"在过户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由甲方(即原房主)承担",但是在过户过程中,办理新房产证的费用是由我支付的,当时没有注意,后来才发现.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办?我交纳的钱能不能通过什么途径要回来????

李福涛 发表于 2008-5-30 15:02

李福涛副主任(13053599537)

按照合同的规定办理。

xiaopi小皮 发表于 2008-6-10 17:24

不能按合同了,因为你在房管局已经又签署了一份合同,那份合同税费应该是按国家规定的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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