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玉)第八条 第九条 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size=5]出卖人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1种方式处理: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 逾期不超过三十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房价款万分之1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 [color=red]逾期不超过三十日后[/color],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三十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向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3%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履行合同的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日止,[color=red]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房价款万分之一点五[/color](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color=red]的违约金[/color].
2.空白[/size]
[[i] 本帖最后由 流浪的漂流瓶 于 2008-5-23 16:57 编辑 [/i]] [size=5]第八条 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color=red]2007年11月30日前[/color],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1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1.该商品房经[color=red]验收合格[/color].
2..........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color=red]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告知买受人的[/color];
2.[color=red]以烟台日报公告为告知方式[/color].
3.空白[/size] 大家研究一下合同 咨询过好几个律师朋友,合同规定的很清晰! 那他能不能把风暴潮和雨水较多作为不可抗力来拒付违约金 2.以烟台日报公告为告知方式.
雪玉肯定没有公告!有烟台日报做证据还怕啥?
回复 6楼的 海滨的风 的帖子
开发商延期交房的主要原因是没钱,资金不到位! 那他能不能把风暴潮和雨水较多作为不可抗力来拒付违约金?你说人家有的是 8月 9月甚至更晚的那时他们所谓的不可抗力 已经发生了 还什么不可抗力 ?
就是没钱,资金不到位! [em01] [em01] [em10] [align=left]致全体业主的一封信
尊敬的业主:
您好!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雪玉花苑的选择和一贯支持。雪玉花苑子推出以来,经过我们建设者和各位业主的共同努力,品质建设历程得到了全社会的肯定和好评,这与各位业主对雪玉花苑的支持和信任使分不开的。
目前,雪玉花苑即将迎来一期业主的入住,这将是承前启后的时刻。继续为您提供更加实实在在的优质服务,将是雪玉花苑回报您的最好方式。我们有信心,和您一起努力,使雪玉花苑成为我们搭建的理想家园!
在一期交付之际,在园区内设立了入住接待中心,为您更加便捷地提供各项服务。同时,为配合业主的顺利入住,我们也在一系列的后续服务中在销售现场为您提供入住、产权、装修的各项咨询事宜。详情请致电0535-6670066咨询。
[color=blue][color=blue]由于今年暴风潮和雨水较多等[/color][color=red]不可抗力[/color]的因素,雪玉的工期受到了不可预知的影响[/color],原定入住办理时间,可能会有一段时间的后延,目前,入住的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毕,在寒冷的冬季,入住后装修的难度也比较大,所以我们建议您可以有选择的在春天入住。
为了恭贺您的入住,雪玉花苑特为您准备了入住资料准备函、产权办理事宜、收费明细、物业办理细则等详细资料,我们将以电话形式通知您领取,如您的联系方式和地址已发生变更,请及时联系销售部告知您最方便的联系方式,衷心祝愿您开门大吉,合家幸福!
最后,再次对您选择雪玉花苑表示感谢并再次祝贺您开门大吉!
烟台雪玉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2007年12月[/align] [em03] [em12] [em11] [em07] [em06] [em05] 所谓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是指开发商(雪玉)验收承建商还是市工程质量监督站验收商品房,下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房屋的验收应当由建设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应取得峻工验收表;办理收房手续时,你可以查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 UP [e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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