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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tshisheng 发表于 2008-5-21 20:00

关于二手房的纠纷,请律师老师帮忙解答下啊

事情是这样的:年前,我从开发商手中买了一套房子,因为急需用钱,便转手卖出了,因为是刚买的,没有签合同,卖出的时候就直接是买者与开发商签的合同。本来是皆大欢喜的,可是到了现在出问题了。房子是中户,没有北面的窗户,不能南北通透,也就是厨房没有窗户,煤气公司以存在安全问题不给暗装煤气。当时我买房子的时候,开发商说的是煤暖都有的,所以我在卖房子的时候也告诉买主煤暖都有,现在买主要求我赔偿。如果说我知情,我就认了,但是我没有骗他啊,我当时是如实告诉他的基本情况,现在出现意外,请问我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如果他要求我赔偿是合法的,以什么为赔偿标准呢?赔多少合适?真是郁闷了啊。请老师们给我一点意见啊。多谢了。[em11] [em11] [em11]

hfh 发表于 2008-5-22 15:48

你又没跟他签合同,陪什么呀!

ytshisheng 发表于 2008-5-23 09:59

他说什么我有过错,要付一部分责任。我就是不明白,我当时如实告知了他房子的情况,只是后来开发商的问题,这个我也要承担吗。真是郁闷。

ytshisheng 发表于 2008-5-26 11:27

有没有专业人士给解答一下啊?[em10] [em10] [em10]

xiaopi小皮 发表于 2008-6-11 12:24

同意,合同不是你和他签的,让他找发展商

山东百灵律师 发表于 2008-6-23 09:34

你不是合同一方当事人,你无需承担责任;
另:如果房屋建设规划手续合法,则煤气公司应当安装煤气,如果规划手续不合法,则应当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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