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溪217 发表于 2015-2-9 22:19

低价转让星颐广场一万元优惠房款

本人前段时间在星颐广场预购的新房,参加业主会荣幸得了一万元购房款,现因为种种原因不想买了,所以对外转让这笔购房款,给钱就转,截止日期到2月28日,过期作废。只限用于住宅。有意买房的朋友可以站内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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